【注意】广州市税务局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温馨提示
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
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温馨提示
尊敬的纳税人、缴费人:
2020年1月21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: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1月26日,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《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(第1号)》,要求市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尽量避免前往封闭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,如确需前往,应佩戴口罩,并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、发热人群。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围较广、重症发病迅速的情况,为保障公众健康,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,做好全市办税服务厅通风、消毒等防护工作,同时建议您在办理涉税(费)业务时,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、“广东税务”微信公众号、“粤税通”微信小程序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WEB端、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及扣缴客户端)等网络途径“非接触式办理”,减少现场办税次数,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。
一、常见涉税业务办理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,广州市内各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。已预约1月31日、2月1日上门办税的纳税人,税务部门将会与您联系,协助您预约其他时段办理。
1.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各税、费的申报、缴纳以及发票代开、领用、完税证明开具和其它涉税(费)业务办理服务。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,可以直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领(发票领用途径:广东省电子税务局--发票管理--发票领用选择“邮寄发票”),建议您尽量选择使用电子发票。
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:
https://www.etax-gd.gov.cn
广东税务微信
粤税通
2.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(费)问题,欢迎使用以下途径:
(1) 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。如果您需要咨询个人所得税、社保费问题,可以通过广州市税务局“i-Tax”智能咨询客服咨询。
路径一:打开广州税务官方网站,点击左上角的“i-Tax智能咨询”打开咨询页面进行咨询。
路径二:关注微信“广州税务服务号”,点击下方“我要咨询”选择“i-tax智能咨询”。如果您需要咨询申报系统问题,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智能客服咨询,路径:互动中心--在线交互--智能客服,地址 :https://www.etax-gd.gov.cn/zxkf/znkf.html
(2) 在线咨询。可通过广州税务官方网站,点击“12366纳税服务平台”--“纳税咨询”--“在线咨询”进行咨询。
3. 如果您需要与税收管理员咨询,也可先联系管理员,通过微信“广州税务企业号”的“税视通”功能,以视频形式与管理员远程“非接触式”咨询。
二、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
1.如果您(自然人)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、查询等相关业务,请您登录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,点击“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”,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网址: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/)办理;也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。
“个人所得税”APP
2.如果您(扣缴义务人)需要办理扣缴或代理申报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业务,请在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,公众关注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最新政策法规、培训视频、热点问题等可通过“个税改革专栏”获取。
个税改革专栏
三、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
1.如果您需要办理企业职工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,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费。疫情防控期间因故无法正常申报的,次月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,由税务机关定期批扣。
2.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申报缴费,请在提供给税务机关的银行账户中备足存款,税务机关机关将定期从您缴费账户上扣缴社保费。
四、车船税业务网上办理
已登记车船信息的纳税人只需关注“广东税务”微信公众号,按照以下推文中【申报方式二:微信公众号】的具体指引,便可足不出户轻松缴纳车船税。
链接:
五、房产交易涉税业务
如果您需要办理房产交易涉税等业务,可通过以下“非接触”式渠道办理:
广东省电子税务局(个人登陆)--事项办理--房产交易智能办税;
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--微办税--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。
增量房(一手房)智能办税(办理个人增量房契税印花税):
关注“广州税务服务号”微信公众号--我要办税--个人业务--办税--增量房智能办税;
或者“粤税通”微信小程序--主题办税--房屋交易--广州市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。
在疫情防控期间,如确需到现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,请按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、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具体通知要求办理。
六、办税服务厅
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,请您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、“广东税务”微信公众号、“广州税务服务号”、“广州税务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,避免排队等候。
按照广东省、广州市有关防疫要求,纳税人在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,请自觉佩戴口罩,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。不佩戴口罩、不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或发现有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者,将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。当办税厅内人流拥挤时,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办税厅将可能采取适当限制、分流、临时关闭等措施,安排办税(费)人员分批或暂停进入办税厅。请广大纳税人、缴费人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
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!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广州税务官方微信、微博。
祝全市纳税人、缴费人身体健康、新春愉快!
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
2020年1月30日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
编发: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(税收宣传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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